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参与竞标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拟参与竞标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75%股权的事项,公司拟以人民币33,115万元挂牌价参与竞标,实际受让价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最终竞拍受让价为准,竞价保证金6,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在不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标,并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按照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此次竞标华冠光电75%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用于办理贷款借新还旧业务,该笔授信由公司名下位于中山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2年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金锐显融资提供总额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