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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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杰 郭世亮 岑赫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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