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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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王天宇先生因事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相关事项影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未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办公生产综合裙楼的议案》

公司现根据福州长乐滨海产业集群综合办公及业务发展的需求,为有效整合及推进公司“一网一屏”产业技术发展及提高相关产线产品的生产效能,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在福州长乐滨海区内投建办公生产综合裙楼。项目区域位于福州滨海新城金滨二路东南侧,湖文路西南侧,智慧北路西北侧,湖文支路东北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419平米(30.63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米。土地性质为新型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建设办公楼事项的决策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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