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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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

达华智能公司之子公司厦门东东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东东公司)利用其掌握的采购与销售渠道,联系手机的最终供应商与下游客户共同打造手机贸易产业链,并从该项业务中赚取销售达量佣金以及销售差价。该业务中,根据东东东公司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的销售返佣协议,按照不同的销售量级进行返利,年末结算返利作为应收款金额为24,647,986.42元(不含税)。由于我们无法查证到东东东所拥有的供应商和客户资源及东东东在该贸易链条中的真实定位,因此无法判断东东东从最终供应商获取全额返佣收入的合理性及与上游供应链公司再分配该返佣收入的可能性。

二、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积极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开展日常业务,有序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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