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购买临港科技园区智能产业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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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购买临港科技园区智能产业园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购买临港科技园区智能产业园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临港科技签署战略协议并购买智能产业园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科技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购买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科技”)持有的办公楼,该房屋总价暂定为人民16,500.00万元。同时公司与临港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进一步共同发展临港地区通信及信息产业,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强强联合,推动公司智慧城市及物联网产业基地和“海上丝路”全球海洋卫星通信运营落地临港地区。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7月底公司与临港科技签署《房屋买卖预约合同》,2018年9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上海显德与临港科技签署《补充协议》,并由上海显德代为交付定金750万元。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经与临港科技友好协商拟将《房屋买卖预约合同》项下的买受方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显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显德”)。本次变更买受主体及签署《房屋买卖预购合同》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

一、交易概述

基于买受主体的变更,上海显德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500.00万元购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科技城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A0601)6幢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暂估为14,790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该房屋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的售价定为人民币11,156.19元,该房屋总价暂定为人民16,500.00万元。

二、交易款项支付

(一)第一期房款:《房屋买卖预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上海显德应向临港科技支付房屋总价的【10%】,即人民币【1,6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鉴于根据补充协议,由上海显德已向临港科技支付预约买卖合同项下款项合计人民币【7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转为本合同下的第一期房款,剩余【9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万元】)一期房款上海显德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临港科技。

第二期房款:【2020】年【12】月【20】日前,上海显德应向临港科技支付房屋总价的【40%】,即人民币【6,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

第三期房款:【2021】年【6】月【30】日前,上海显德应向临港科技支付剩余房款,即人民币【8,25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二)第一期房款: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上海显德应向临港科技支付房屋总价的【10%】,即人民币【1,6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鉴于根据补充协议,由上海显德已向临港科技支付预约买卖合同项下款项合计人民币【7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转为本合同下的第一期房,剩余【9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万元】)一期房款上海显示德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临港科技。

第二期房款:【2020】年【12】月【20】日前,上海显德应向临港科技支付

该房屋总价的【40%】,即人民币【6,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第三期房款:剩余房款计人民币【8,25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万元整),上海显德拟以该房屋进行银行抵押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银行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临港科技支付;如截止【2021】年【7】月【15】日临港科技尚未收到银行付款的,上海显德向临港科技支付上述剩余房款时间延迟至【2021】年【7】月【31】日。

三、交易存在的或有风险

对于本次购买办公楼的项目,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上海显德已就相关状况进行了全面考虑并判断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可行性,同时也关注到本项目存在的如下或有风险:

(一)购买办公楼后,新增折旧费用影响公司利润的风险。经测算,新增的折旧费用占净利润比重较小,其造成的影响程度相应也较小。

(二)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新购买的房产可能存在贬值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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