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5,0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40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宁彬,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文岳,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1 | 行政处罚 | 2018年8月2日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2018]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2015年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张晓义、高德惠、谭荣。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3月16日 | 新三板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张海龙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9月12日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0月25日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6月19日 | 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8月7日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8月14日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10日 | 深圳市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25日 | 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7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报审计项目 | 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4月24日 | 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7月26日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5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0月18日 | 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1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14日 | 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15日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3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28日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1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17 | 行政监 | 2019年12 |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管措施 | 月23日 | 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 | 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1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30日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20年1月22日 |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20年2月12日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1 | 自律处分 | 2019年1月30日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22 | 自律处分 | 2019年11月29日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7号)《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23 | 自律处分 | 2018年10月10日 | 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发([2018]2100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2、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且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19年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