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