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授信期限壹年。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