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_公司公告_达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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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鉴于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陈融圣性别:男国籍:中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融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5%。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担保(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

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后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后,福建昊盛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融圣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代采购设备,租赁关联方设备等,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1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关联方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及李馨菲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关联方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及李馨菲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陈融圣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应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联方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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