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2024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
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17号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
保密规定。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38,408,543.49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