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2025年7月30日,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债券业务中心监管函〔2025〕6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H6天广01”(债券代码:112467)的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5条、第3.2.2条、第3.2.11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行为,现对你公司予以书面警示,请你公司充分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同时,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债券存续期管理,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监管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监管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对措施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公司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4披露依法依规。
四、备查文件《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