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_公司公告_协鑫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协鑫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增加向关联方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卓曜”)的关联采购交易额度50,000万元。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朱战军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调整后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电池片、硅片及辅料等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50,0008.0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7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范秀近

5、注册资本: 156117.6471万元

6、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路东侧、青山北路南侧、奎河西侧、德宁河北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217,801.23227,819.54
总负债139,479.91140,976.00
净资产78,321.3286,843.55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2,143.8551,539.65
营业利润-8,524.42-54,354.32
净利润-8,522.23-54,354.69

(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控股股东: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高新卓曜原控股股东为徐州日晟低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晟产投”),日晟产投其中一位有限合伙人徐州协鑫低碳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高新卓曜为公司关联方。202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日晟产投成立合资公司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高新卓曜 90.957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按照过去十二个月追溯认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高新卓曜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新卓曜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高新卓曜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2025年公司的潜在电池片采购需求及高新卓曜的供货能力协商确定,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及提升市场份额。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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