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05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258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关于选举田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严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尹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4 | 《关于选举方征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关于选举付淑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王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关于选举阮解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31日及2024年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8日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人:周磊先生
联系电话:021-62430519传真:021-52137175电子邮箱:002505@dakangmuye.com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邮编:20033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投票简称:鹏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合计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提案3.0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关于选举田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严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尹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方征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付淑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王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关于选举阮解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