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2月6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轶哲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杨芳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取消对杨芳女士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田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张占魁先生和谢清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取消对张占魁先生和谢清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付淑威女士和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付淑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元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4,694.84万股(按回购最高价格2.13元/股为参考),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14:3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2588号会议室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1.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