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鹏都农牧”)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161号),并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410003号)。现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非标意见涉及事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内容
如财务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所述,鹏都农牧于2021年6月15日,公司与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进口牛框架协议》,总价33.9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预付8.7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我们对上述相关资金收支执行了检查相应的银行流水、收付款相关的资料,对相关公司和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函证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预付资金款项性质和商业合理性,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内容
中兴华所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鹏都农牧对个别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期末预付8.75亿元的预付资金款项性质和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供应商管理,积极进行预付款按期结算
公司对牧场建设进度进行重新统计,并与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积极沟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结算预付款7.22亿元;该笔预付款余额153,434,187.66元,款项性质为预付购牛款,存在商业合理性。
2.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财务管理流程,严控应收及预付账款,由专人对负责相关款项的追踪,并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匹配和动态调整,防范财务和经营风险。
3.加强学习和监督工作
公司不断加强公司高管及核心岗位人员的内控培训,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