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搜特(002503)_公司公告_搜特退债: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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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特退债: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400198 证券简称:R搜特1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转债代码:404002 转债简称:搜特退债 公告编号:2025-04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粤19破申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2024)粤19破10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推进本案破产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搜于特集团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搜于特集团进行专项破产审计,并协助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现就公开招募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搜于特集团基本情况

搜于特集团成立于2005年12月5日,注册号:4419000004583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2974319E,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307108.7462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03。经营范围为“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

音响设备、纸浆、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肉类、木材及木材制品;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与品牌代理;仓储服务;餐饮服务;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业保理服务;供应链管理;冷链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朝强,经营期限为2005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2023年7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34号),搜于特集团于2023年8月11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二、审计内容

对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

分财务资料;明确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如提供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情况;核查对外股权

投资、分支机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出资证明等资料,核查

股东所认缴的出资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及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

4.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

金额、账龄等;分析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负债原因并进行说明;关联方及其相

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5. 除重点关注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财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产权归属、

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外,还应重点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财产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如有,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便管理人及时追回、取回。

6. 核查搜于特集团与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

情况,是否存在与股东人员、财务等方面的混同的情况,并作出审计结论。

7. 审计应收款项情况。对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8.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补偿金、公积金等

薪酬福利事项,并重点关注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如有,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便管理人及时追回。

9. 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并重点关注是否

存在未计或少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应根据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近年实际经营、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资料重点检查债务人的应交税费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如实纳税申报、是否按期、足额缴纳税费、是否存在罚款、罚金等。必要时向所属税务机关发函询证核实,如发现破产受理前存在未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存在少计或未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则应补充确认。

10.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是否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诉讼、担保等事项,

重大的未决诉讼、担保事项是否合理预计负债。核查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确认债务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11.核查搜于特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破

产原因。

12.核查搜于特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格混同情形并发

表独立意见。

13.处理破产程序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涉及

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搜于特集团及关联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服务。

14.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

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说明、解释等,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拥有20名以上

的注册会计师;

2.报名机构须入选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单库;

3.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刑事犯罪行

为等情形;

4.报名机构在近3年有为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大型破产清算及破产重整案件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5.报名机构拟派驻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名,

均具有从事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以及大型破产清算及重整案件的审计工作的资质及经验;

6.报名机构与搜于特集团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

形;

7.报名机构须承诺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8时止。

2.报名形式

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届满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的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以投邮时间为准)。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律师/邓律师;联系电话:

13829114493/13925729329;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9层管理人办公室;电子邮箱:

souyuteguanliren@163.com。

本次公开招募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名确认函(详见附件1);

2. 报名机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

3. 报名机构入选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单库的证明材料;

4. 报名机构及派驻人员近3年具有承办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大型破产清算

及破产重整案件的审计经验的证明材料;

5. 工作方案(格式自拟,列明总体工作计划、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人员

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期限等);

6 承诺书(详见附件2);

7.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3);

8.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五、评审程序

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管理人将委托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随机摇珠的方式产生一名正选机构,一名备选机构。

若本次公开招募仅有两家机构报名,且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均符合报名条件的,则直接委托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随机摇珠的方式产生一名正选机构、一名备选机构。

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审计机构。

六、委托审计合同的签订

中选审计机构产生后,管理人将在报告人民法院后,书面通知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中选机构应按管理人的要求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委托审计合同,并及时开展工作。

七、审计服务费用的支付

1.审计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2011)313号】的标准计算,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70%。

2.审计费用的支付:本次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

定,在执行重整计划(如有)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一次性收取。

3.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错漏的,

或因审计资料不全而使得审计机构无法审计或无法全面审计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公告的内容。若

中选机构违反公告任一内容或要求的,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备选机构自动成为中选机构。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

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

附件1:报名确认函附件2:承诺函附件3:保密承诺函

附件:

附件1:

报名确认函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确定参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程序,并承诺遵守《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审计机构公开招募公告》的内容。我方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全称)

证件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mail

传真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单位决定参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程序,现向管理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并确认如下:

1.我单位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认可并遵守《搜于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审计机构公开招募公告》的内容。

2.我单位承诺单位及拟派驻人员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刑事犯罪行为等情形、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我单位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搜于特集团未经公开的信息

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我单位承诺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破产审计工作,以及按

照管理人的要求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5.我单位承诺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

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6.我单位承诺认可并遵守《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审计机构公开招募公告》有关审计服务费用的支付条款。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保密承诺函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单位决定参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公开招募程序(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承诺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管理人或搜于特集团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1.本承诺函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我单位在参与招募过

程中(包含未开展招募程序前的磋商过程)自管理人或搜于特集团处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口头/书面/电子等形式获取的(接触、获取及/或知悉)相关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搜于特集团及其子公司等业务、财务、人员等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以何种形式和方式披露,也不论是否标注为保密。

2.未经贵方事先书面许可,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若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本单位披露保密信息,我单位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事先通知管理人。我单位保证该等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之有关目的。

3.我单位应当告知参与人员以及我单位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

保密承诺函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人员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人员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的约定,泄露了管理人或搜于特集团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据本承诺函约定,我单位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4.我单位确认,一旦管理人要求,我单位同意立即归还或销毁所

有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电子介质)以及基于保密信息制作的所有摘录及分析。

5.我单位承诺,除非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程序进入公众知晓领

域,本承诺书始终有效,若违反保密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

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赔偿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本保密承诺函自我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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