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_公司公告_浙江永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浙江永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6、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的议案》。

二、 2024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得到很好的落实。

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3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该规范,公司2024年度财务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公司2024年度发布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对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也起到了很好的企业展示作用。

2024年度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

金仅限于自有资金。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9、 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0、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 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2、 关于对外投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情况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3、 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4、 银行保理业务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5、 慈善捐赠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6、 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计划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等要求,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进程,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加强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确保监督职能的无缝对接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平稳过渡,从而优化公司监督资源配置,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效能。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