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002488)_公司公告_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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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与审阅,对该次董事会会议所涉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孙群慧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孙群慧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群慧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孙群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康 程 峰 季建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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