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董事会会议22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
(一)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2年1月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2年1月1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2年1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决议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决议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认真履行了职责。2022年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依法运作,生产经营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做到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依照相关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了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公司2022年度报表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能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度,公司没有进行重大的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4、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关联交易。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