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6号),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555,661,000股增加至637,749,34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55,661,000元变更为637,749,349元。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公司章程调整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66.1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7,749,349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566.1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7,749,349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