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董事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睿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要,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陈睿女士于2023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9,687股、82,266股、63,281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2%、0.0129%、
0.0099%。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55,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0%。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赵月强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6日 | 45.93 | 109,687 | 0.0172 |
蒋伟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6日 | 45.93 | 82,266 | 0.0129 |
陈睿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6日 | 45.93 | 63,281 | 0.0099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赵月强 | 合计持有数量 | 438,750 | 0.0688 | 329,063 | 0.05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687 | 0.0172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9,063 | 0.0516 | 329,063 | 0.0516 | |
蒋伟 | 合计持有数量 | 329,063 | 0.0516 | 246,797 | 0.03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266 | 0.0129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6,797 | 0.0387 | 246,797 | 0.0387 | |
陈睿 | 合计持有数量 | 253,125 | 0.0397 | 189,844 | 0.02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281 | 0.0099 | 0 | 0.00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9,844 | 0.0298 | 189,844 | 0.0298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陈睿女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董事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睿女士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陈睿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