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并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回复,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