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31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