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回购议案,公司将对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7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566.4万股变更为55,566.1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