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2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1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6.22%,担保期限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为有效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不超过3.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年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