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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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 峰:

孙文纺:

栗胜男: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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