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