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说明
为提升公司市场开拓竞争力,适应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拟变更内容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一条 | 为维护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为维护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英文全称:Dajin Heavy Industry Corporation,简称“DHI Corp”。 | 公司注册名称: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英文全称: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简称“DHI”。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后,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简称“大金重工”、证券代码“002487”保持不变;
2、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名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