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7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市场开拓竞争力,适应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拟变更内容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一条 | 为维护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为维护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英文全称:Dajin Heavy Industry Corporation,简称“DHI Corp”。 | 公司注册名称: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英文全称: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简称“DHI”。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1年8月12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