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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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1年3月31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