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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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1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现将上述授信及担保金额调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9.96%。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

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9.96%,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用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向1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公司总股本已由554,718,000股变为555,718,000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55,471.8万元变更为55,571.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71.8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71.8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471.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55,571.8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0年11月2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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