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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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月强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及陈睿女士的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月强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9月7日9.53697,5000.018
陈睿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9月7日9.6950,0000.0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赵月强合计持有数量780.1468.250.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50.049.75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58.50.1058.50.10
陈睿合计持有数量600.11550.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0.031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450.08450.08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月强、陈睿,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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