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5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迪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7.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