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03年9月22日

大金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 向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54%。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2、注册地点: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55,509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8,160,073.98元,负债总额为1,134,068,511.4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85,453,691.99元,营业收入为969,781,614.27元,净资产为1,814,091,562.52元,净利润为62,745,944.42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和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1.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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