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

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4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蓬莱大金提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1%。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54%。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