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为有效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预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年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履约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了履行今年的销售合同和同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函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笔数不限。
以上两类业务有效期限均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