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_公司公告_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

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8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5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9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闫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闫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2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1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22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55,21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9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