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95%。本次担保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产品期限为1年,自信托设立之日起开始计算,预期年收益率9%。
“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向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诚”)发放信托贷款,用于互联网流量平台导流的优质客户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前海众诚是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蒋伟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旺金金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海众诚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认购“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蒋伟先生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