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969,734.99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29,362,680.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99,721.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7,662,388.0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7,662,388.09元。
3、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86,468,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3.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公司预计现金分红265,940,523.9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8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
行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5,940,523.9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4.84%,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5,940,523.90 | 88,646,841.30 | 47,114,436.7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4,969,734.99 | 55,372,265.35 | 53,152,918.4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29,362,680.5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37,662,388.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01,701,801.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7,831,639.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01,701,801.9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 否 |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