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分别为:刘茵、张金祥、敖盼、于延国、华刚、芦镇华)。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中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