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
信息披露人一: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招远市金岭金矿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信息披露人二:
杨君敏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1322号
股权变动性质:杨君敏先生不再担任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招远市金岭金矿,与杨君敏先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双塔食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双塔食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人一 | 指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招远市金岭金矿 |
信息披露人二 | 指 | 杨君敏 |
上市公司、双塔食品、公司 | 指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君兴农业 | 指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
金岭金矿 | 指 | 招远市金岭金矿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
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出资额 | 肆佰壹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
成立时间 | 1985年02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贾政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516522271X4 |
住所 | 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作物栽培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鞋帽批发;新鲜蔬菜批发;珠宝首饰批发;母婴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雨棚销售;木材销售;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肥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纸浆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银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名称:招远市金岭金矿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招远市金岭金矿 |
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出资额 | 贰仟陆佰肆拾贰万元整 |
成立时间 | 1981年06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国明 |
住所 | 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
经营范围 | 金原矿采选、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杨君敏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706241962********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1322号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双塔食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君兴农业、金岭金矿、杨君敏先生未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君敏先生之前一直担任君兴农业法定代表人,君兴农业、金岭金矿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故君兴农业、金岭金矿、杨君敏先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一致行动关系生效至今,君兴农业、金岭金矿、杨君敏先生严格遵守和履行一致行动关系项下各项规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关系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君敏先生辞去君兴农业法定代表人,不在君兴农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君兴农业、金岭金矿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不涉及相关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除上述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明确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双塔食品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03,25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9%,拥有表决权股数403,250,137股;金岭金矿持有公司92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拥有表决权股数926,609股;杨君敏持有公司151,16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拥有表决权股数151,160,633股。君兴农业及金岭金矿与杨君敏合计持有公司555,33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拥有表决权股数555,337,37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03,25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拥有表决权股数403,250,137股;金岭金矿持有公司92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拥有表决权股数926,609股;君兴农业与金岭金矿合计持有公司404,176,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拥有表决权股数404,176,746股。
杨君敏持有公司151,16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拥有表决权股数151,160,633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君敏先生自双塔食品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控股股东君兴农业法定代表人,与君兴农业、金岭金矿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关权利或职权时,各方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和行动。一致行动关系生效至今,君兴农业、金岭金矿、杨君敏先生严格遵守和履行一致行动关系项下各项规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关系规定的情形。
因杨君敏先生辞去君兴农业法定代表人职务,不在君兴农业担任任何职务,未持有君兴农业股份,为适应变化,提高决策效率,以及便于各方独立表达各自
的决策意见,经各方协商,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矿金矿,与杨君敏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各方友好协商后自愿解除,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争议,各方均未发生一致行动关系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需要按照一致行动关系相关规定承担责任的情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君兴农业、金岭金矿、杨君敏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保持不变,杨君敏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与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岭金矿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
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受到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截止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日,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03,25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金岭金矿持有公司92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杨君敏先生持有公司151,16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联系电话:0535-893852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招远市金岭金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杨君敏
签署时间:2025年5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 ||
股票简称 | 双塔食品 | 股票代码 | 00248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招远市金岭金矿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注册地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埠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杨君敏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住所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1322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君兴农业与金岭金矿仍为一致行动人,二者与杨君敏不再是一致行动关系)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 益 变动 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请注明)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及比例: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03,25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拥有表决权股数403,250,137股;金岭金矿持有公司92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拥有表决权股数926,609股;杨君敏持有公司151,16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拥有表决权股数151,160,633股。君兴农业及金岭金矿与杨君敏合计持有公司555,33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拥有表决权股数555,337,379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233,696,5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及比例:君兴农业持有公司403,25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拥有表决权股数403,250,137股;金岭金矿持有公司92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拥有表决权股数926,609股;君兴农业与金岭金矿合计持有公司404,176,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 杨君敏持有公司151,160,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拥有表决权股数151,160,633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233,696,500股。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本报告披露之日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仅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招远市金岭金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杨君敏
签署时间: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