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证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召开方式 | 届次 |
1 | 2024年1月22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 | 2024年2月21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3 | 2024年4月2日 |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4 | 2024年4月25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5 | 2024年5月9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6 | 2024年6月14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7 | 2024年6月21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
8 | 2024年7月3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9 | 2024年7月12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0 | 2024年8月8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1 | 2024年8月26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2 | 2024年9月11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3 | 2024年10月11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4 | 2024年10月24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5 | 2024年11月5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6 | 2024年12月6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7 | 2024年12月11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8 | 2024年12月27日 | 通讯表决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2024年度,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召开方式 | 届次 |
1 | 2024年2月7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 2024年4月29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3 | 2024年5月27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4 | 2024年7月8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5 | 2024年7月29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6 | 2024年8月26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7 | 2024年9月27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8 | 2024年10月28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9 | 2024年11月21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10 | 2024年12月23日 |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 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地了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10次会议,持续关注
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指导公司审计风控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与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人员积极主动的沟通、加强联系,督促其提高审计效率,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并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不断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在公司决策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监督方面的主导作用,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不断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健全、透明、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勤勉尽责。此外,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关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4年度公司共发布正式公告105项,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通过接待来访、电子邮箱、投资者专线、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及时、充分沟通
交流,尽可能解答投资者的疑问。报告期内,公司回复互动平台提问数百项,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2次,并随时接听投资者来电,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着顺畅的沟通。
(三)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在保持稳定发展,实现股东最大权益的同时,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聚焦各方关注的核心问题,努力实现政府、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兼顾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248,315.66万元,同比减少2,626.48万元,降幅
1.05%,其中,轨道交通业务131,787.89万元,同比减少7.7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07%;桥梁功能部件44,547.25万元,同比增加5.84%,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7.94%;光伏发电业务64,675.42万元,同比增加8.6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6.05%;其他业务收入7,305.10万元,同比增加13.41%,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4%。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914.60万元,同比降低6,674.56万元,降幅19.49%,主要系:公司参考成都市新津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编制的《新津现代有轨电车R1线线路建设可行性分析
报告》,R1线重启时间周期较长,且具有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已签订合同但尚未交付的4列70%有轨电车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617.54万元,对新津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计提坏账准备6,091.93万元。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轨道交通业务
(1)城轨车辆造修业务。公司城轨车辆造修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场,业绩受成都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进度及客户提货周期的影响较大。
(2)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公司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相关项目推进缓慢,未实现市场突破,所承担的固定成本和费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2、桥梁功能部件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的产业基础、产品质量、过往业绩、技术水平、交付能力是驱动公司获取项目订单的根本保障。
3、光伏发电业务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光伏发电项目的投产运营。
(三)主要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对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的持续投入,导致利息支出较高,资本结构不合理,且以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为代表的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未实现市场突破,不产生正向效益,无法覆盖其
运营所必要的固定成本及费用,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上述情况得不到改善,公司仍将面临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重点围绕旅游轨道交通和中低运量市场领域进行产品推广,推动新制式轨道业务商业化项目尽快落地;巩固传统桥梁功能部件盈利基础,争取城轨车辆造修业务更大市场份额,抢抓省内外光伏项目资源提升装机规模;持续调整资本结构,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资产质量。
2、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市场推广进度持续放缓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先后推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项目、中低速磁悬浮项目等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研发工作,使公司轨道交通产品能够覆盖目前市域(郊)、现代有轨电车、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但公司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市场推广会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城市轨道行政审批情况、拟建设城市资金实力、公司相关产品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竞争对手产品推广情况、传统制式轨道交通产品替代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目前尚未取得市场突破的情况下,未来市场推广进度仍存在持续放缓的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重点拓展旅游轨道交通及低运量市场,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全面展示系统功能、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等竞争优势和商业化运营能力,争取项目订单落地。
3、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传统桥梁功能构件业务的发展依赖于国家对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近年来,铁路、公路固定投资强度稳步增长,同
时也吸引竞争对手进入,行业竞争呈现逐渐加剧的态势。其中中低端桥梁功能部件产品的技术门槛较低,目前该细分领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若未来桥梁功能部件行业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与毛利率下降。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加强技术创新,加大技术营销,以利润为导向,调整传统构件产品结构及市场合作模式,提升技术核心竞争力。
4、晟天新能源部分资产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2022年收购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时,其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光伏电站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甚至并网发电后再将所占用土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部分升压站、开关站及其附属设施亦尚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部分租赁土地尚未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2022年并购重组过程中四川发展(控股)已经采取措施并出具承诺控制相关权属瑕疵风险,但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流程多、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最终未能办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建筑物权属证书事项,仍可能对晟天新能源的该等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晟天新能源在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前提下,倒逼细化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充分考虑项目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介入、及时处置,特别是针对土地问题,积极与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沟通,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办理占用土地之土地取得手续。
5、晟天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各省将建立健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开展差价结算,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同时针对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的补贴标准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市场化交易可能导致晟天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水平产生波动,各省具体结算机制的制定与实施尚需一定时间,如最终结算电价发生变动,将对晟天新能源的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晟天新能源将持续跟踪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差异化实施方案,坚持以数据化思维、市场化手段,精准分析市场数据和研判市场走势,结合电站实际运行情况及时优化交易策略,加强投资决策,做好成本控制,以应对电价波动和市场化挑战。
6、公司生产要素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会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将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压力。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通过事前反馈和库存管理等多种措施严格执行成本预算和费用控制;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工艺水平;通过在制造业
务能力的提升以及整合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流程管控方面的优化工作,明确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的对等统一,注重关键岗位的人才培养,完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从而逐步提高人员的效率,缓解人工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的压力。
五、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及时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地检查与督导。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发,推进公司转型发展。董事会2025年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响应国有企业资产专业化整合要求,四川发展(控股)与蜀道集团已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书》,并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四川发展(控股)变更为蜀道集团。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落实控股股东变更涉及的有关事宜。
(二)持续调整资本结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业务布局,改善资产质量。
(三)推进公司基本治理制度与证监会、深交所新规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四)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为基础,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加
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积极推动公司开展市值管理。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