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皖江金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本次公司向皖江金租融资金额为5,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皖江金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住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31日 |
法定代表人 | 左敦礼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9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
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皖江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租赁公司 | 皖江金租 |
租赁标的物 |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
租赁物价值 | 账面原值9,350.73万元 |
权属 | 公司 |
四、拟签订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承租人 | 新筑股份 |
出租人 | 皖江金租 |
融资金额 | 5,000.00万元 |
租赁方式 | 售后回租 |
融资期限 | 3年 |
融资成本(IRR) | 不超过5.20% |
回购价 | 0.10万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半年支付租金一次,共6期 |
所有权 | 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公司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通过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