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_公司公告_富春环保: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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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6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形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耀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做出决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杭君 杨耀国 周夏飞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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