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7,638,746.63 | 134,389,767.07 | -5.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105.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313,787.98 | 6,201,749.38 | 50.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692,445.81 | 11,804,765.86 | 75.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0 | 0.0107 | 105.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0 | 0.0107 | 105.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 | 0.74% | 0.7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3,356,444.93 | 1,050,934,577.54 | 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41,337,423.75 | 926,981,167.08 | 1.55%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969.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498,146.99 | 是本期子公司成都宝莫对应收股权转让款确认延迟支付补偿金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258.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81,719.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8,722.84 | |
合计 | 4,125,855.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 36.92%,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公司主要客户期初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132.83%,主要是报告期预付主要原材料采购款所致。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21.76%,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成都宝莫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及延迟支付补偿金所致。4)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 49.35%,是报告期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增加 1479.3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成都宝莫对应收股权转让款确认延迟支付补偿金收益所致。2)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020.67%,主要是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3)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105.94%,主要是本期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75.29%,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464.1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成都宝莫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及延迟支付补偿金增加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73.96%,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另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0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0% | 96,698,03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成都鼎昇腾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58% | 34,145,176.00 | 0.00 | 冻结 | 34,145,176.00 | |||||
郭爱平 | 境内自然人 | 0.80% | 4,872,97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金凤 | 境内自然人 | 0.64% | 3,899,9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农业银行一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0% | 3,700,3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彭劲松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558,65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秦畅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488,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东营市正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2,389,40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林洁璇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005,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2% | 1,965,6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6,698,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98,030.00 | ||||||||
成都鼎昇腾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145,1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45,176.00 | ||||||||
郭爱平 | 4,872,9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72,979.00 | ||||||||
金凤 | 3,89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9,9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一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0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0,300.00 | ||
彭劲松 | 2,558,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8,650.00 | ||
秦畅 | 2,48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8,800.00 | ||
东营市正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389,4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9,401.00 | ||
林洁璇 | 2,00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5,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6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5,6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郭爱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95,6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77,37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872,979股。 2、股东金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899,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899,900股。 3、股东彭劲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75,64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83,0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58,650股。 4、股东秦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438,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488,800股。 5、股东东营市正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89,40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389,401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路街道办”)签订《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将宝莫环境一分厂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进行拆迁,黄河路街道办按协议约定需支付宝莫环境搬迁补偿款(含搬迁奖励)。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厂区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拆除、物资的腾空等工作。 2024年9月25日,宝莫环境致函黄河路街道办沟通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正积极协调相关资金,力争尽快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2月,宝莫环境再次致函黄河路街道办就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进行沟通,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因上级部门补偿(补助)款未到位,黄河路街道办暂时无法进行支付,其正在积极协调申请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该款项拨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截至2025年4月28日,宝莫环境尚未收到拆迁补偿款。
2、2024年3月,因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景矿业”)铁石尖金矿项目资源情况复杂、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为降低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不再支付后续股权收购价款并要求交易对手年内
回购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所持日景矿业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要求交易对手回购日景矿业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12月,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依据《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常德融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2025年1月26日前向成都宝莫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成都宝莫要求融聚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30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 2025年2月,鉴于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成都宝莫剩余股权回购款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向融聚担保、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2025年2月28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付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同时,融聚担保继续为湖南鑫聚在《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成都宝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暨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2025年4月28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支付的各类款项合计164,880,000元。
3、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美信(三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价格为2.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3,583,617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等相关公告。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8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作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等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昊先生所持公司34,145,176股股份将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前述股份被成都鼎昇腾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昇腾达”)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由鼎昇腾达提交的贵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黔01执1307号】,法院裁定吴昊先生名下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归买受人鼎昇腾达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年1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股东吴昊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相关文件。
5、2024年12月19日,宝莫环境参与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物资装备部”)2025年聚丙烯酰胺Ⅱ型产品框架协议招标的投标。2024年12月30日,宝莫环境收到中石化物资装备部下发的《入围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标项目招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5年1月,宝莫环境与中石化物资装备部签订了《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6、2025年2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鼎昇腾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1,699,644.29 | 437,240,405.1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808,716.06 | 8,537,443.46 |
应收账款 | 107,316,920.78 | 170,128,388.84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101,500.00 |
预付款项 | 14,141,386.82 | 6,073,610.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8,645,907.18 | 113,302,612.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4,216,235.74 | 127,076,290.2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46,714,870.66 | 31,279,649.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8,645.60 | 1,339,700.39 |
流动资产合计 | 900,712,327.13 | 895,079,600.6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8,353,924.31 | 142,184,784.21 |
在建工程 | 248,933.93 | 248,933.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34,016.87 | |
无形资产 | 8,221,626.59 | 8,373,09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6,958.27 | 706,223.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59,629.24 | 3,952,626.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28.59 | 389,312.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2,644,117.80 | 155,854,976.86 |
资产总计 | 1,053,356,444.93 | 1,050,934,577.5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400,000.00 | 39,4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451,318.40 | 8,900,000.00 |
应付账款 | 38,454,136.31 | 47,452,612.9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35,526.89 | 1,815,864.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5,349.49 | 7,152,622.78 |
应交税费 | 7,023,805.05 | 11,868,387.27 |
其他应付款 | 6,175,985.34 | 6,327,259.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603.1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74,449.68 | 55,350.92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846,174.32 | 122,972,098.1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14,342.64 | 981,312.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8,504.2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72,846.86 | 981,312.33 |
负债合计 | 112,019,021.18 | 123,953,410.4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12,000,000.00 | 61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4,981,195.77 | 174,981,195.7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791,620.03 | 1,875,006.53 |
盈余公积 | 54,904,091.51 | 54,904,091.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6,660,516.44 | 83,220,873.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1,337,423.75 | 926,981,167.0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1,337,423.75 | 926,981,167.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3,356,444.93 | 1,050,934,577.54 |
法定代表人:陶旭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27,638,746.63 | 134,389,767.07 |
其中:营业收入 | 127,638,746.63 | 134,389,767.0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9,345,026.02 | 127,208,640.83 |
其中:营业成本 | 102,435,951.70 | 109,105,868.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69,274.39 | 969,927.58 |
销售费用 | 3,741,220.64 | 3,866,618.24 |
管理费用 | 8,043,924.64 | 9,406,390.51 |
研发费用 | 5,025,332.51 | 4,500,835.98 |
财务费用 | -770,677.86 | -640,999.94 |
其中:利息费用 | 414,026.47 | 241,602.73 |
利息收入 | 1,044,714.04 | 756,999.17 |
加:其他收益 | 848,689.32 | 375,738.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98,146.99 | -253,604.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3,604.0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92,705.71 | 186,736.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773.45 | 187,974.2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613,489.18 | 7,677,971.21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258.28 | 22,371.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01,230.90 | 7,655,599.65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1,587.73 | 1,129,527.5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439,643.17 | 6,526,072.1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20 | 0.01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20 | 0.01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陶旭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0,810,251.16 | 110,606,026.8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52,061.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7,948.80 | 10,942,186.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108,199.96 | 123,300,275.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538,029.67 | 84,575,246.6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323,457.88 | 21,626,173.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85,540.33 | 1,787,468.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8,726.27 | 3,506,620.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415,754.15 | 111,495,509.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2,445.81 | 11,804,765.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743,122.63 | 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56,877.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00,26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3,241.42 | 2,217,024.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65.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4,506.56 | 2,217,024.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75,493.44 | -2,116,764.6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6,543.66 | 231,553.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810.00 | 512,78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8,353.66 | 5,694,34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11,646.34 | -5,694,34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779,585.59 | 3,993,661.2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096,976.60 | 263,830,917.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876,562.19 | 267,824,578.30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