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_公司公告_天齐锂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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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国琼)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唐国琼)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国琼,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会计学博士。本人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我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本人作为财务与会计行业的专家,自2009年12月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曾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会计学教材编写。本人自2019年6月起担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SZ)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担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SH)独立董事,自2024年12月起担任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00893.HK)独立董事。此外,本人现兼任四川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财务评审专家。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表决方式表决意见
2024年1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同意
2024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6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8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同意
2024年10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10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12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同意
2024年12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同意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问题或完善建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议题涵盖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监察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汇报、制定《投诉与举报制度》以及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计划沟通等事项,并针对相关事项形成了建议和意见。例如:建议公司结合财务、董事会治理等加强对海外资产的审计与管理,并提出了海外项目的审计要点建议;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应对环境的

变化,考虑对ESG的建立和发展进行相关了解和审计;尽快解决定价机制错配问题以及加快库存产品的销售等。年报工作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开展年报工作,与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程、重点关注点等进行沟通和督促,要求公司管理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请年审会计师关注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及整改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是否存在存货或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矿业权资产的资源量和储量变化及减值测试参数考量、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业绩发布时间有效衔接、年审会计师非鉴证服务业务项目类型及收费比例、海外资产审计工作开展方式、收入确认原则及执行情况、数据安全等,确保审计工作底稿充分、真实、完整;提请年审会计师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作中,协助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尚需完善的地方并提出合理建议等。

(二)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议题涵盖选举董事长并聘任董事会名誉主席,并进行了表决。除此以外,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人才团队的建设和整合,注重人才管理及培养。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运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意见与建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主要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补充授予名单、2023年高管绩效考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董事薪酬调整、2024年高管薪酬回顾与薪酬方案、高管绩效考核优化方案、2024年A+H股权激励方案及考核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和决策,并提供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例如:

建议股权激励方案中设置的考核指标既要激励又要有挑战性,做好统筹规划等。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与关连方Albemarle持续关连交易数量超出上限及调整、关于天齐集团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5年度上限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主要围绕稳运营提质量、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优化管理、加强合规治理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侧重保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报告期内,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监事一起通过座谈、电话问询、实地调查等形式,包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在公司总部与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研发创新中心、环境健康安全部、期货部等职能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四川安居工厂、重庆铜梁基地,对公司治理、研发创新、人才引进、监察体系搭建、EHS数字化建设等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相关主题分享,以强化公司整体的合规意识;平时我亦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15天。此外,本人利用个人在财务及相关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传递公司规范治理相关经验,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如:(1)关注公司财务风险,尤其是海外子公司方面需更谨慎,建议尽力确保奎纳纳生产工艺流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尽快实现产能爬坡;(2)市场及合作方面,建议针对未来规划和占领客户的目的,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3)建议公司提高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反馈灵敏度和韧性,根据锂矿端和锂盐加工端的市场变化,及时采取相应举措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4年度,公司共发布A股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21份,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及文件115份、英文公告59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2024年我重点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A+H股权激励方案及考核办法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对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查询,及时获取公司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做充分准备,同时用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公正、专业的意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

(三)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与财务、会计相关知识,随时保持知识面的全面及时更新;我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香港治理公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常年法律顾问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2024年12月7日,本人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委托表决权。征集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征集期限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截至征集表决权截止日,本人未征集到表决权。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等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国琼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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