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本届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吴瑞女士提名,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后,同意选举王寅先生、洪庆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寅先生现任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星女士现任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经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因此,王寅先生与刘星女士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冉盛盛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冉盛基金”),冉盛基金同时为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冉盛盛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盛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选举洪庆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王寅先生,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金融与金融服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北京长实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分析师,北京新世纪融银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弘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研究员。现任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寅先生目前担任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洪庆红女士,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穗银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釆购主任。现任佛山摩伽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洪庆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