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36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化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丁学军、李世勇、张世贤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
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汇)的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汇)的额度内,向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并在此额度内,上市公司为自身借款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等),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