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_公司公告_晶澳科技: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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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5-075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

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6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华,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欣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其中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付强2023年12月21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针对沈阳化工年报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7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

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相关资质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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