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2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7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新增的两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增选的1名独立董事担任。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谢志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志华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斌先生(简历附后)为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有董事、新增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且股东会批准《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
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专家(2000),2018年为财政部会计名家。历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非上市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志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职工代表董事金斌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年参加工作,曾任小鹏汽车国际业务副总裁,永辉超市副总裁,华为技术东北欧地区部、东南非地区部人力资源副总裁、海外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战略与变革管理中心总裁兼任储能BU总裁。
金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